9月8日,证监会发布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完善可转债、可交换债发行方式,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。
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8日表示,证监会完善可转债、可交换债发行方式,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,以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,根据规定,网下发行不再按申购金额的固定比例收取定金,而是直接收取不超过50万元的定金;网上发行不再预缴定金。为配合调整而进行的证券交易结算系统也已经完成,自今日起按照新规实行。(一财网)